近年来,公安部门对传销活动打击力度不断增强,传销模式,也从线下发展到了线上,在互联网移动端平台(微信、QQ、微博等)通过出售商品,发展层级代理,变相收取入门费等模式开展变向传销活动,我们将该种方式的传销称之为“微商”传销。
一、“微传销”的经营模式
朋友圈火了,紧接着微商也火了,每个人拿起手机一刷微信朋友圈,看到的不是朋友们从前的晒美食晒靓照,而是十个里面八个在做代购,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一边不断更新各种打鸡血言论,分享营销成功故事,一边又继续暴力刷屏炫富图片,再及时抛出“诱饵”,只要一次性上交一笔“代理费”,就可以成为他的下线,不仅可以低价拿货,而且同时自己也成为了次一级的代理商,也可以再次发展下线。不难看出,这样的营销模式,其实已从推销产品的本身,更倾向于吸引他人发展为自己的下线,本质上,这就是穿着“微商代理”外衣的典型传销。
二、“微传销”的特点
传播速度快,迷惑性强。“微商”由于门槛低、传播快、零成本、易操作等特点,使得许多年轻人蜂拥而至,这也导致有些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以夸张、虚假宣传或以及优惠折扣、分享返现、领取红包等销售模式引诱新人加入并借助网络聊天平台对成员进行“洗脑”,通过自诩 “大牌”、“进口货”、“稀缺产品”为由收取培训费、加盟费、入会费等方式变相收取入门费用,并以销售返利、积分返利、多买多送、发展会员等方式诱导下线人员大量囤货、发展下线。
便捷性,隐蔽性强。在如今互联网普及的时代只需要一部可以上网的手机、电脑就能进行传销活动,与传统的“以房为点”的传销相比成本大大降低,且由于操作简易、无需培训、无时间地点限制等便利,导致以“微商”为幌子的传销越来越猖獗,呈现大面积扩散趋势。同时,微信、QQ等移动平台都是自由开放平台,可以匿名,并能够随时更换用户名,大大降低了作案风险,相关部门对于跨区域案件的预防打击存在程序繁、取证难、查处难的问题,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微商”传销更大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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