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沈阳日报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韩冰、曲俊铮)记者2月3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市出台了《沈阳市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细则》,全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即日起即可申请补贴。
据了解,补贴标准为中小微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此项补贴与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补贴名单经各区、县(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
申请补贴程序: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在2023年6月30日前到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申请需提交的要件有:
1.对税务局申报的上年末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上年末医保核定单
2.《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需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档调取)
3.《沈阳市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报告》
4.《沈阳市中小微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验);通过统计部门、工信部门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认定证明,不再提供要件1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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