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年前,地球上至少有六种不同的人,
但今日,世界舞台为什么只剩下了我们自己?
从只能啃食虎狼吃剩的残骨的猿人,到跃居食物链顶端的智人,
从雪维洞穴壁上的原始人手印,到阿姆斯踏上月球的脚印,
从认知革命、农业革命,到科学革命、生物科技革命,
我们如何登上世界舞台成为万物之灵的?
从公元前1776年的《汉摩拉比法典》,到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
从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到自由主义、消费主义,
从兽欲,到物欲,从兽性、人性,到神性,
我们了解自己吗?我们过得更快乐吗?
从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工业革命进入到蒸汽机时代,
从到19世纪七十年代西门子发明发电机,从此进入电力时代,
从原子能、电子计算机、微电子技术、航天技术、分子生物学,
从门户时代,平台电商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
从PC电商淘宝京东,到移动电商小红书,蘑菇街,到微商思埠,摩能国际,到小程序电商拼多多,
当整个网络时代逐渐过渡到碎片化,移动化,智能化,
我们究竟希望自己得到什么、变成什么?
生活,本来就是生下来,活下去,各有各的活法,各有各的本事微信倡导再小的个体也有品牌,每一个人能借助微信发出最本真的声音,在微信的推动下,我们每一个人都从原来的“媒体消费者”变成了“内容的创造者”,这从根本上是对人性本源的一种回归。微信给我们带来了开放,透明,去中心化和民主化的媒体环境,媒体不再被垄断,而是回归于民,草根媒体不断的在颠覆冲击传统媒体,个人对权威的执着,对真相的诉求,对知识的渴望,对道德的敬畏将是每一自媒体人不断进步的源泉。
个体创造内容,创造价值,在吸引着用户的注意力,在不断分割用户碎片化的时间,而我认为注意力在哪,商机就在哪!
注意力经济是一个颠覆性的领域,注意力在哪儿,钱就在哪儿。很多人每天都在刷朋友圈,花很多时间在朋友圈里,它占用我们的时间。于是有人说,你看朋友圈是应该能拿到钱的,因为你在花时间。如果刷朋友圈都要给钱的话,那读广告是不是更要给钱呢?现在的广告投放模式是花钱投给广告公司,为什么不去直接把钱花在你的用户上,让他看广告就能拿到钱呢?这样我们就可以看这人的关注度在哪儿,然后用钱去买他的注意力,让他看我们的广告。这个人会影响其他的人,有影响力人的就应该给更多钱。
其实,你应该意识到,你手里的微信,它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微信号了,他有了媒体属性,他同样有了商业属性。
从媒体的角度来看,粉丝超过一百,你的微信就好像是本内刊;超过一千,就是个布告栏;超过一万,就好像是本杂志;超过十万,就是一份都市报;超过一百万,就是一份全国性报纸;超过一千万,就是电视台;超过一亿,你就是CCTV了。
从商业的角度来看,粉丝超过一百,你稳微信好像街边小铺;超过一千,就是地方超市;超过一万,就好像中央shoppingmall超过十万,那就是市级连锁商超;超过一百万,你就是省级连锁商超;超过一千万,你就是全国连锁商超,超过一亿,你就是淘宝京东。
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权利有意识去让自己成为独立的经济体,不是单纯成为内容和商品的消费者,应该成为内容和商品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在自己的微信体系下去赚钱。比如一些订阅号,今日头条的下面会放一个广告,看上去挺酷的,不像是一个广告,而作者能拿到钱。另外人们应该有能力去通过自己去制作广告赚钱。有消费者直接参与的广告制作、直接进行广告宣传,然后通过自己的社会化媒体变成社会化的一个广告。这彻底颠覆了广告行业―自媒体时代将冲击传统媒体,传统广告。人们将从单一的内容消费者,变成主动的内容创造者。 这个广告背后很有可能就是你推的产品,是你分享的产品,内容带着广告接触到用户,促成成交,你们的关系也就发生了,你的销售闭环也就形成了。
这种商业模式,我们称它为 — 微商 。
微商,百度百科解释:英语名称We business(全民创业)。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腾讯研究院给出的定义是:微商是基于微信生态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商业现象。他可以是一种商业身份:最早期大家印象中的微商,就是在微信上做生意卖东西的商人。也用来代指一种商业行为:商业嗅觉敏锐的一批生意人,就陆续在朋友圈发布商品图片来吸引眼球获得销售。普遍来讲,狭义概念中的微商就是在微信上销售产品的行为;广义上来说,微商是利用移动互联平台而产生的电商方式。
在2016年3月工信部披露的数据可以知道,我国的移动互联网用户到了9.8亿,而其中微信用户数突破9.27亿,大幅超越PC端上网用户,在这九亿用户中你发现了什么?其中80后、90后与00后用户占比移动网民份额已超三分之二,迎合年轻人生活场景需求是企业营销考虑的核心问题。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阅读越来越碎片化,硬广告越来越难以吸引用户注意力。除非把广告植入内容,否则将被用户眼球过滤掉!
而在微商的体系下,他形成了一条新的经济商业关系链,一切产业皆媒体,一切关系皆渠道,一切环节皆体验。
很好理解,你在生产生活和经营运作的过程中,你的产品出来,每经历的过程,他都在产生内容,你或用视频拍摄下来了,你或用图片保存下来了,你或用文字记录下来了,他都在传达一件事,他的存在就是告诉消费者,产品精益求精,同样你的产品面市了,接触到消费者了,你在销售过程中,你怎么讲的,你怎么服务的,客户怎么反馈的,消费者怎么体验的,这一切的场景都是接地气的内容,最重要的是客户见证,这意味着口碑传播,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的口碑;那建立在口碑之上的,你们形成了一定的客户关系,也许,他会有一个角色转化过程,那就是从用用户变成潜在用户,变成泛精准用户,变成精准用户变成成交客户,复购率客户,事业合作伙伴,合伙人。当你把你的消费者变成朋友的时候,你们的关系就会产生质的变化,一切的商业逻辑都是水到渠成,你要做的就是不断优化你们的关系,让体验越来越佳,让你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从经营的逻辑上可以理解微商是基于一套系统完成内容生产、传播、裂变到关键用户沉淀最终实现精准营销的闭环。
不难理解,通过上图三天线形成的闭环可以来梳理,中路是我们在经营过程中的营销手段,这个过程包含新媒体内容生产—传播裂变—用户沉淀—精准客户营销—商业变现到聚集口碑,上路是根据消费者了解内容过程中做出的具体服务,这个过程包含用户了解—上门咨询—提出解决方案—执行解决方案—效果反馈—客户见证—不断优化,下路是消费者随着了解的内容越来越具体,体验服务的过程越来越深入,消费者的粘性越来越高,这个过程用户的进阶路线是从用户—潜在用户—准客户—成交客户—复购客户—铁粉客户。那么这三者之间通过通过客户口碑最终交织在一起,只有你不断的优化产品,优化服务,你才能吸引更多铁杆客户,聚集更多的铁杆客户,你的口碑才会不断的传播,你会发现随着颜色的变化,一个灰色的用户,会随着你通过新媒体产生内容,分享内容,当你的内容带着你的产品和广告接触到用户后,提供一系列从产品服务,慢慢优化,他会变产红色的铁杆客户。善用微信,善于传播内容,做好裂变,筛选用户,深度营销和成交,做好后端服务,你也就能一行程套系统完成内容生产、传播、裂变到关键用户沉淀最终实现精准营销的闭环,成为一个出色的微商。
怎么成为一个出色的微商,你已经大体了解了,若你真正想回顾一下微商,我倒可以带你简单的过一遍。从2013年开始到2018年,微商大体经历了从微商1.0到微商5.0的一个发展过程。
第一部分:野蛮生长下的微商乱象丛生,行业红利下的钞票收割机
1、微商1.0时代,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第一批吃螃蟹的人从面膜开始疯狂开始,野蛮生长。
初始萌芽的微商,要从2013年的朋友圈疯狂卖面膜说起。其中,不得不说到安徽阜阳人武斌,他被称为微商鼻祖,他创立的俏十岁是当年面膜中卖得最火的品牌。当时俏十岁的广告铺天盖地,不仅朋友圈微博,白百合、赵薇等各大明星也都来了,可谓一时间风声水起。有数据显示,该品牌在2014年的销售额突破了10亿元。
2、微商2.0时代,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第一批懂微商的人通过行业红利疯狂成长,快速收割。
2014年,有一个传奇人物掀起了万众微商的时代,那就是山东临沂人吴召国,他创立的化妆品牌通过微商迅速崛起——号称微商第一的思埠集团,得中央视2015的春晚黄金招标广告。不仅央视,思埠集团集中在湖南、浙江、天津等几大卫视平台进行广告轰炸;此外,还通过系列性的线下活动来大规模造势,加上有公益色彩的营销事件策划,如此不惜血本的重磅广告投入,使思埠迅速发展壮大。种种现象级的事件,意味着微商这种商业形态用不到一年的时间,走完了传统企业十年要走的路。
除了思埠,类似的还有优韩燕创立的3个月做到上亿元的韩束。韩束原本是个年销售额过50亿元化妆品牌。2014年8月,韩束开始做微商,第一年便把销售额做到5亿元,天猫销售额品类全网第二。如此火爆的发展,催生了各种微商圈的奇葩现象。如在微商产业峰会上,韩束CEO陈育新直接在会场门口摆放500万现金,当场挑衅传统电商,由此可见微商的疯狂到了何种地步。
3、微商3.0时代,营销模式裂变,粉丝经济变现,将 丰、美、壮产品将微商推向行业颠峰。
2015年,微商的发展又催生了新的品类。内衣、私密护理等品类开始进军微商。林夕梦,棒女郎,闺之密语,美啊蜜等微商品牌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微商品牌客单价都不高,零售价一般在200元左右。可实际上,这些微商产品的出厂价只要20元,这中间的十倍利润都进入了各层级代理们的手中。以棒女郎为首的粉丝裂变和成为代理送粉丝,成为总代送代理的模式蔚然成为,迅速聚集百万之众,年破百亿。
进入2016年,微商呈集体井喷态势,在原来的基础上又新增了洗护产品的进军,如泉立方请来了明星刘涛作代言,短短几个月便发展到万人团队。同时进来的还是以V塑为代表的微整形类目,瞄准年轻女性瘦脸美容的要求,在朋友圈大肆叫卖。同时起来的还有一批丰胸、壮阳产品,简称“丰美壮”产品,此类产品一出市场便受到极大欢迎。因为某种原因,此类产品几乎在其他渠道很难购买,而微商渠道的封闭性特点,再加上各产品都打着某一噱头性特点,直指用户痛点,再加上较为明显的功能体验,便迅速聚拢了一批忠实代理和用户。
微商大咖层出不穷,屌丝逆袭故事激励。与微商的火爆发展节奏相对应的,是短期内陆续涌现出一批所谓的微商大咖人物。诸如一直以背影示人到处拍照留影的“背影哥”;以留着陈奕迅发型、戴两只手表为噱头的“双表肖森舟”等,这些大咖人物能迅速走红网络,是因为他们身上都有一种共性,就是能够人为设计颇具个性的行为特点作为噱头,在互联网的传播生态上制造话题,引起争议或吐槽。无论是背影哥的神秘面孔,还是肖森舟与马云的合影,都能让人迅速记住并快速传播。而这种传播效应,正好成了大咖们利用的营销影响力。
既有大咖们火速串红的故事刺激,微商行业也有大量屌丝逆袭的人物例子。网络上、朋友圈到处充斥着某屌丝做微商4个月买房买宝马,某微商团队创始人晒米晒豪车的励志故事,这些事例反过来又给微商团队不断提供洗脑、打鸡血的素材,以此推动更多的代理们拿货冲刺,吸引更多的小白们加入团队。
2015年思埠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一场梦想盛典大会,大量微商品牌举办线下活动会,场面气氛高昂,声势浩大。这种活动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以现场气氛来煽动情绪,以团队创始人分享作为荣誉展现,以大咖合影作为包装自己、传播朋友圈的噱头。
活动现场随处可见自拍,发圈,加微信等方式,一来可以抱大腿蹭明星光环,以此显得自己成功而激励团队;二来能为自己回去给下级代理们吹嘘提供发挥的素材。据悉,参加此类会议的微商需要达到一定级别,或补足一定货款,才有机会在被邀请名单中。甚至如果代理业绩突出的话,还能被安排到前排的VIP位置,给予某种无形的荣誉。
狂打鸡血的团队激励支撑着代理们不断努力,一夜暴富的美梦刺激着屌丝们的神经。朋友圈各种打款记录层出不穷,复制群发、晒米炫富的内容四处泛滥,这种玩法与网络玄幻小说的套路如出一辙。
而真实情况呢?不少代理们拿着三四千的月薪,做着月入十万的美梦。爬到顶层的微商大代理,靠往下层层压货的方式,迫使他的中小代理们不断囤货。所以有一种说法是,微商大部分的产品都卖给了自己的代理,只有少量流向终端客户。据微商圈内人士透露,有代理压货5万元的面膜,放在卧室里卖不出去,面膜够自己敷一辈子。
2016年的微商有几个新的特点:
1、线下与直销整合。之所以走向线下,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微商品类已经百花齐放,进线成本一再提高,引流愈加困难;
2、小白都洗得差不多了,招商拿货成本也水涨船高。微商大会门槛变高;
3、越来越多的传统大企业进入微商行业,如立白、舒客、浪莎、仁和药业等知名大企业。
4、微商4.0时代,正规军入场,行业政策优化,微商进入品牌年。
到了2017的微商进入品牌年,这一年各大上市公司积极入场,据2017年不完全统计,已有58家上市公司进入微商,其中不乏像立白、百雀羚健康元,健佰氏白云山,蒙牛慢燃,广药集团潘高寿等超级大IP,可见微商渐渐成为传统资本争夺的流量洼地。微商行业其实已经在不断正规化,系统化,而微商小微创业者也不断在精英化,专业化。并非像很多人理解的那样,微商还是粗放式的商业模式。
微商五条是“微商代言人”韩束微商CEO陈育新在“解毒面膜”活动会议上,提出“微商五条”,并称其“V5条”。完善了此前提出的“微商三条”红线就曾受到业界热议,而此次的升级版“微商五条”更直奔微商“三无、传销、骚扰”三大质疑,首次以产业人士角度来界定“什么是微商”。
陈育新说:“微商让大家误解的是社会化营销的信息导购方式。微商基于有品质的正规产品,微商建设正规有限的渠道,而传销渠道层级则是越多越好,通过无限累积金字塔渠道层级本身获利,无关产品。微商将是新的商业文明,是即将成为趋势的群属消费,我呼吁同业者一起来呵护健康成长。”
何为“V5条”?其文如下:
需求真实,产品有品质保证。假货劣质、没有质保条件不是微商。自己或亲人使用。无体验分享不是微商。信息节制得体。骚扰不是微商。渠道为正常几个层级。无限发展渠道层级牟利不是微商。为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一夜暴富。成功学与大忽悠不是微商。其中2017年微商行业有六大刷屏事件,第一个xx人家,第二个xx云,第三个梵大集团人人云商,第四个x家,第五个朋友圈串珠子,第六个xx装。就这么大刷屏事件而言,呈现出一个规律,2017的微商,不管是产品还是品类,基本都被微商大品牌垄断。
除此以外,很多微商还喜欢嫁接直销系统,我们暂且不论这种模式的好坏,但有一点是很明确的,直销已经发展了几十年,迄今为止,依然还是不被人们所认可,而且更重要的是,造成了很多的直销难民,她们一旦在直销行业沉浸久了,即使想换行业,都很难。因为已经被这个行业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圈子基本也都固定了下来,所以很多做直销的人,就算是不赚钱了,他们还会坚持,我们称之为“直销难民”。
但微商的本质还是依托于人与人之间情感链接的社交电商,是一个模式比较轻的行业,直销的模式则很重。如果微商+直销,那它既不会拯救微商,也不会让直销主流化,只会四不像。所以在2017年,我们看到很多微商+直销的变种。但其本质还是直销,只不过是让直销互联网化了而已。换言之,微商+直销并不能让行业向前发展,相反还使得微商这个行业在不断倒退。
正是因为微商被直销化,很多人一时间是没有方向的,因为他们既不想碰直销,可微商又没什么“前景”,所以他们开始迷茫。恰恰这个时候,一种新型变种的传销开始入侵这个行业,让很多人又看到了新的希望,于是纷纷下水,结果大家也都看到了,比如朋友圈串珠子,xx装的app开始盛行。
很多时候我总说微商的大部分人没有什么分辨心,其实就是因为他们总是很容易上当受骗,只看表象,不研究其本质。别人随便一忽悠,就找不到北了。
当然,有没有一种情况,就是他们其实知道这个是骗人的,因为自己已经入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先骗自己,再骗别人呢?肯定也有。
在2017年,不管是品牌垄断,还是微商直销化,抑或是变相传销疯传。严格来说,都不能阻止微商的发展,与其说是人选择了这个行业,不如说这个行业一直在选人。归根到底,人才是核心。在微商行业里面,有弄虚作假的,也有务实赚钱的,有浮夸不靠谱的,也有真诚实意帮助他人的。而这个现象,并非是微商独有,在其他行业里面肯定也存在。但瑕不掩瑜,毕竟确实有不少人靠微商实现了自己的阶段性目标和人生价值。也确实不少人在这个行业里面实现了逆袭,赚到了钱。
4、微商5.0时代,消费者回归理性,产品就是市场竞争力。
那2018年即将过完二分之一,回看微商市场,用两个字即可概括:平淡。
与去年同期相比,微商热度确实下降了不少。至少到目前为止,没出现过刷屏级的产品,更没出现过瞬间火爆微商界的品牌。
不得不说,现在能在微商生存下来的,不管是品牌、团队还是个人,已经完全是靠能力,而非时机和运气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任何行业最后能存活下来,并且取得发展的,绝非滥竽充数之辈,而是经过大浪淘沙,最后留下来的精英。当然是不是现在就不存在微商市场所谓的“劣币”?也不非如此。毕竟,他们的生存能力也不容小觑。
微商,已经不是产品和产品的竞争,而是实力与实力的较量。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现象,微商已经全面进入到产品时代,即:微商产品,基本上很难再进行品类创新,多数只是改良。
一个品类,一家微商公司做了,做不好,没人去模仿,但如果做好了,一定会有后续的模仿者在做一遍。与此同时也存在另外一种现象,一家微商公司没做起来的产品,也会有其他微商公司捡起来做。但不管是哪一种,基本上都不再是产品与产品的竞争,而是实力与实力的较量。换言之,很多微商公司就是想把别人走不下去的路,再走一遍,以此检验和证明自己的“不一样”。
实体➕微商,更具效率。其实这得益于“新零售”的提出。很多微商开始在线下开设实体店,这样有几个优点,首先更有信任度,让客户所见即所得。其次,做区域型微商,更容易打开市场,树立品牌知名度。再者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在保持原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多了一条营销渠道,可以一定程度上增加营收。
而兼具线上和线下的微商,其名声是要好于只做线下市场的微商的。很多人对于微商的误解,在某种意义上可能会因为微商有了实体店而得到纠正。也就是说,当你可以真实的呈现自己的事业的时候,可信度就会不自觉地得到提升。
平台型分销商城,纷至沓来。时间倒回两三年前,人们对于分销商城可以说敬而远之。但现在随着传统微商之路越走月不顺的情况下,给予了分销商城一定的生存空间。众所周知,分销商城,不压货,不囤货,也不用发货。简单来说,分享平台上的产品即可获得返利。而且现在平台商城的门槛越来越低,这对于很多传统微商来说,是很有诱惑力的。并且随着平台商城的不断优化和改进,很多平台已经日臻完美,不管是客户体验还是本身的制度模式,产品品控,发货物流等都有了很好的保障,这无疑是很具备吸引力的,所以我们能看到很多传统微商,都开始纷纷涉足分销商城,两条腿走路。
传统企业,应具备微商思维。如果说现在还有传统企业(行业)完全和互联网不相关的话,很难想象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境地。微商不是微信上的商人,更不是朋友圈卖产品的,而是通过移动穿戴设备销售自己产品和服务的人。就此而言,微商更是一种营销思维。
而传统企业更应该借助互联网的力量,缩小甚至是砍掉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提高单位时间内的所创造的效益。
因为相较而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并且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都可以解决非上班时间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但遗憾的是,传统企业(行业)想凭借互联网思维,或者说微商思维大行其道的任务,还很艰巨。
微商是趋势,但朋友圈微商不是。我一直都在强调一个观点,朋友圈微商只是一种销售渠道,换句话说,卖产品在那卖都可以,所以在朋友圈卖,毫无问题。
但容易被我们忽略的是,卖产品的人并不能很好的意识到品牌自建设的问题。
至少现在看来,如果说微信对微商全部封杀,那么就将是微商的末日。因为能做到不依靠朋友圈,但又能做微商的人,少之又少。
所以我还是奉劝一句微商,做好自品牌,不依附任何平台,才是真正的意义上的微商人。
第二部分:宝妈大学生为主力军微商群体开启工具效率时代
1、微商群体画像
1)网红。时尚达人、KOL、模特礼仪、淘女郎、微博女郎等活跃在微博、直播等社交平台上的网红人物,因为手中积累大量粉丝,微商就成了网红们直接变现最便捷的通道和方式。
2)宝妈。有大量闲余时间,因为同时要兼顾带孩子,朝九晚五的工作并不适合宝妈,而低门槛、时间自由,利用碎片化时间就能发展客户的微商,便成了宝妈们赚取零花钱,摆脱经济被动状态的最好选择。
3)在校大学生。他们时间充裕,赚钱机会少,生活费有限,缺乏社会经验,也想创造额外收入。在全民创业思想浪潮的影响下,很容易就选择进入门槛低、又有上家带的微商行业。
4)普通上班族。上班时间固定且工作轻松的工薪阶层,对每个月仅有的薪水不太满意,想利用业余时间兼职创业,一来能增加收入,二来能自我成长学到东西。
总的来看,微商从业人员普遍社会地位不高,属于素质低、学历低、收入低三低人群,而微商又属于低门槛低成本创业,与没学历、没人脉、没家底的屌丝小白一拍即合,是最适合屌丝们从事的就业选择。微信独特的社交属性,有相对封闭的交流空间,并能实现直接转账交易,还能拉人建群实现团队裂变,这都给微商的迅速发展提供了上好的温床,各品牌代理团队迅速壮大。
2、微商工具简析
加微信好友、发朋友圈是微商们开展业务的主要渠道,一个微信号能加好友的上限是5000人,为了加更多的粉丝,很多微商都有几部手机,同时登录几个微信号。由于底层代理基本上都是三低人群,这部分人群最爱的就是低端智能手机。据了解,在功能智能机市场中,每年有超五千万的销售量,主要销往广大的四线五线城市。此外,这些低端手机里还会特别内置由第三方开发公司开发的山寨版本微信,实现简单的微信文字语音聊天等功能,但要与SP扣费软件游戏中心捆绑。
微商常用的工具,还有在手机上安装必要的功能性软件,最普遍的是微信对话生成器,微商水印相机,各种一键转发等工具。也就是说,微商在朋友圈发布的聊天记录、打款记录、小视频等完全可以用这些工具生成制作出来。由此可见,这其中的真实情况存在很大的水分。
2015年11月底,广州警方发现网上有一款名叫“果然叼”的ios版微信外挂软件异常火爆,该外挂软件有无限制@好友查看提醒等功能,对用户正常使用微信软件造成严重骚扰,同时,该微信外挂软件涉嫌谋取个人非法利益,造成微信使用者的用户体验、生态环境和用户隐私权受到侵害。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于2015年12月1日侦破了这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在广州、湖南省新化县两地抓获包括开发者和主要经营者在内的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涉案电脑、银行卡、手机等物品一批。经初步估算,该案涉案金额达3千多万元。
无独有偶,早在2013年1月,哈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发现,互联网上有人在销售“极光营销软件”,该软件能向特定区域手机微信用户投放大量招嫖等违法信息。犯罪嫌疑人以网上购得的源程序为基础,自行开发“极光营销软件”,雇用他人制作,通过破解腾讯微信软件通信协议,伪造手机物理地址,为客户提供在特定区域内向微信手机用户群发信息服务,并发展下线代为销售,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此外,还有如吸粉神器,微信多开分身等各种付费软件。在PC端上模拟微信, 虚拟地理位置定位LBS打招呼,批量导入手机或QQ号码加好友,用以招嫖及诈骗信息等用途,受影响用户数过千万。
第三部分:防范微商生态的风险,遵守行业道德底线
1、微商生态分析
据有关数据统计,超过一半以上的微商都是采取直接打款为交易方式,主要是低价进货后高价卖出,赚取中间差价的赢利模式,代理与代理之间更是通过拿货量来决定,即批发零售之间的差额利润。
微商的品类从面膜、化妆品到洗护产品,从服装、零食到丰、美、壮等奇效产品不一而足,可谓基本涵盖了快消品等零售商业的各方面。
微商主要获取客户的来源基本上以公众号、或朋友推荐口碑传播为主,主要销售对象是21-30岁的女性群体。在整个微商行业,约有三分之二的微商是没有线下实体店铺的经营,这也意味着经销商的资质信誉、商品售后等系列问题均缺乏保障。
2、微商引发的风险
1)涉嫌传销,层级利益挂钩。多层级的代理,上下级有从属关系,上级对下级有绝对的领导权和价格权。“云在指尖”就是典型的例子,其假借“消费资本论”、“全新商业模式”、“分享赚钱”等噱头,吸引了大量人员传播和参与,导致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传销信息,正常使用微信的人群被恶意推广,破坏了互联网环境、社会经济秩序,是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所指的传销行为,也同时违反了《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
截止案发时,“云在指尖”关注人数达2400万余人,缴费人数达260万余人,涉案金额6.2亿余元。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2016年10月,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云在指尖”涉嫌传销一案已结案,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50余万元并处15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咸宁工商处字〔2016〕37号)。同时,腾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以及工商机关的行政建议要求,对“云在指尖”相关公众帐号也进行了封号处理。
2)假货泛滥,鼓励囤货。上级鼓励下级囤货,而下级缺乏足够的出货能力,以至于货品大部分砸在了代理手中。基本上是80%的货品囤给了代理,20%才被终端客户真正消费。这种模式的代理一般都会鼓吹自己的代理去囤货,囤货的理由就是量大优惠,你才有价格差;囤的越多上级赚的越多,但下级就越苦逼,最起码短时间找不到出路;
3)熟人变代理。微商的模式蔓延把身边的朋友、闺蜜、同学拉介绍进来一起做,看起来固然没有错,也符合社交属性,但不应该扯上明显的利益关系;曾经同窗好友而今成为你的代理,很明显的从他身上赚取差价,最重要的是你们所做的努力一样,做的事情一样,为什么上级赚的比下级朋友多,最终纯粹的朋友关系也会不复存在。
4)违规宣传减肥功效。在微商渠道,违规宣传“减肥”功效的普通食品层出不穷。与随便果相似的梅子类食品,就有“清净果”、“净颜梅”、“纤体梅”和“酵素梅”等,它们大多标榜着“清肠”、“排毒”、“减肥”等功效。
5)价格虚高。一盒随便果里面有15颗梅子,零售价128元。随便果代理从上到下分为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从一级代理开始,代理进货价依次为60元、75元、90元。按照级别不同,一盒利润可达到38元~68元。一位随便果的代理透露,减肥需要食用随便果5~10盒。照此算来,一个“疗程”代理商最多可获利近700元。
6)监管缺失。2015年8月,南京一90后女孩与前男友、前男友母亲以及现男友四人,通过微信、QQ发展代理下线,销售减肥胶囊。而这款所谓的减肥药其中含有“西布曲明”,副作用极大,长期服用将会抑制中枢神经、严重损伤肝肾功能。因此,中国于2010年10月30日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
3、风险管控建议
1)对于黑色恶意的微商进行打击。使用恶意营销,恶意工具,以及利用地下产业链进行传播的微商在各种角度上考虑都应该给予打击。而对于微商形态的打击除了建立一套产品平台的规则,更多是考虑此行业生态的成本。换句话说,恶意的微商不可能完全禁止,只能提高其在微信生态中的寄存成本,重点安全策略引入政府背书。如:大量的海外代购可能构成走私,某些外挂工具、诈骗、非法集资、洗钱及假货传销刑事打击。
2)对于灰色地带的微商进行业务策略管控。对于一些灰色地带的微商,比如暴利产品但是对消费者并不会造成很大危害的形态,在中国互联网长期存在,而我们也许需要的是进行保守监控,随时观测对微信生态的影响和其发展,进行下一步决策,淘宝电商数据可以相对公开,而社交属性强的监控问题。不做纯粹的一刀切的策略,引入弹性的业务策略。例:同样的朋友圈内容,A用户可以发,B用户不可以。
3)提高正常的微商的营销成本。过低的门槛和过于强的微信生态的信任红利让一些正常微商的利润太高,也形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流量变现泛滥。通过安全策略适当的提高成本有利于整体的引导发展和对生态的保护,引导用户到把纯粹的营销转换到,产品上来,回归产品本源,用户带来用户,口碑赢得口碑,发挥用户主观的方式,人工智能。如:昵称,名称备注,投诉等。
微信强关系链加上传销的属性,容易催生两大违规行为,一是微商依托微信好友发展传销下线;二是金融庞氏骗局,通过熟人关系诱骗,多是朋友圈直接传播和公众号伪装传播。
第四部分:知法守法不犯法,规避微商法律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有几个问题需要抛砖引玉一下。微商的法律分析实质,是混合了社交与商业两者的特质,也正是因为这种混合,导致微信官方平台在管控过程中既面临着法律难题,也可能会遭遇法律风险。
1、准入条件设定的问题。由于微商用微信做生意,如果依照对商业的要求设定准入条件,就会限制社交;如果纯粹依照社交规则,就会导致根本没有准入条件。
2、运营过程中的问题:
微商老板到底是“个人”,还是应该成为“法人”?这里涉及到如何处理税收方面的问题。腾讯平台是否会被利用来逃税。腾讯对微商老板的监控限度在哪里?比如说,微商老板把商品信息和个人社交资料混同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而微信朋友圈应该说还是一个隐私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对其商业行为的监控是否会涉及到侵害其隐私权。纠纷处理机制。如果因产品质量、货款支付等问题发生纠纷,腾讯作为平台提供商,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腾讯是否准备了这样的纠纷解决机制、责任分担方案。3、政府与微信平台的职责划分问题。如果单纯是社交,则主要涉及舆情监控问题。但当社交和商业混同以后,以上的所有问题该由哪方来监管是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哪些该微信平台来管,哪些是政府的权限,这需要预先有个方案。
4、微商行业有一个非常严重的现象:99%的微商品牌都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微信的初衷是提供一种社交平台,而微商是建立在社交平台上的商业行为。据悉,大多数微商每月的交易额都超过了20万元。面对如此数额的社交商业行为,如果按照商业的要求,所有的商业交易必须走公账提供正规发票,那么几乎所有的微商品牌都不具备合法的商业经营资质。
以上微商带来的种种法律问题,需要各部门一起努力,共同研究出台合理的监管政策,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微信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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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微商:非法传销还是电商颠覆者 . [2015-3-10]
12.2015年微商发展的八大趋势解析 . [2015-4-9]
13.微商乱象:“三无”减肥药横行 . 网易 . [201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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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微商郑凯阿牛老师,阿牛笔记作者,《人人都是微商操盘手》主笔,本号是阿牛老师专门对微商行业的研究与剖析。点击原文阅读,深度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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