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明勇通讯员蓝豪生黄俊桦)24日上午,江南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开展消防巡查,发现在江南区江南大道红日江景小区商铺中,一家锂电池服务店内大量囤放三元锂电池,集储存、生产、经营于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临时查封,责令其搬离。
执法人员走进店内时,工人还在机器前加工锂电池产品。这些锂电池产品只是通过简单接驳、捆绑,便轻松组装成电池。现场发现,生产和储放锂电池在同一个空间,锂电池随意堆放在地上,部分加工线路有未套管及裸露在外的现象,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威胁附近公共安全。
带队检查的江南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覃力介绍,该店铺开在民用建筑内,消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该场所进行了查封,并责令其搬离住宅小区。
消防部门提醒:目前锂电池使用非常普遍,如电动自行车、平衡车、手机、充电宝等。市民使用这些产品时一定要注意充电时长,避免过度充电引发电池自燃。严禁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或带入楼道,室内充电,请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切勿在人流密集及居住场所进行易燃易爆产品销售、储存、生产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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