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蔡徐坤事件详解(蔡徐坤给B站发律师函)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正当舆论围剿视觉中国进入尾声时,蔡徐坤与B站(哔哩哔哩,简称B站)之间的恩怨点燃网络。4月12日,@蔡徐坤工作室发布给B站的律师函,称B站上存在大量侵权视频,要求删除相关视频。
你凝视着鬼畜,鬼畜也凝视着你
让蔡徐坤坐不住的视频长啥样?光凭三言两语很难讲清楚,最快的方法就是打开bilibili搜索蔡徐坤,各种各样的恶搞视频一定会让你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鬼畜,作为B站起家的视频形式之一广受年轻人喜爱,这种从日本传入的亚文化在B站生根发芽并形成某种圈子。制作者利用视频剪辑、音源替换、PS特效、音MAD等技术手段在原有素材基础上二次创作,产生夸张变形、猎奇恶搞的效果。今年春节时火遍抖音、快手的赵本山念诗之王即走出B站的成功案例之一。
早期B站鬼畜四大素材,金坷垃三人组、《帝国的毁灭》元首片段、蓝猫配音演员葛平、德国boy撑起了一片天,之后经过多年发展,鬼畜素材获得了极大丰富,不少知名公众人物成为鬼畜作品主角,成龙洗发水duangduang声不绝于耳、诸葛亮挖掘机让唐国强老师获得年轻人崇敬、面筋哥和波澜哥吸粉无数、马云雷军唱起了英文歌……
你爱或者不爱,鬼畜就在那里,以怎样的心态看待鬼畜决定了当事人的心理感受。葛平、唐国强、张召忠、张学友等老前辈看到自己打入年轻人圈子欣然接受;雷军感谢因《Are you ok ?》成为网红CEO,并趁势宣传将鬼畜名曲纳入小米手机铃声;老戏骨李幼斌、陈道明、王刚至少未见公开反对;同为流量小生的黄子韬、吴亦凡顶着质疑和嘲讽逆风前行,有所成长后反而口碑转变。借用“局座”张召忠的名言,新生代明星不妨学习一下老前辈的处事哲学。
鬼畜欢乐多,侵权风险不可忽视
1、对当事人肖像权的侵犯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B站的小伙伴肯定心里不服,认为鬼畜不涉及商业营利所以不侵权。其实,B站UP主营利模式不是像大街上卖鸡蛋灌饼那样显眼,在自己视频里贴淘宝店广告、给赞助商变相软广司空见惯,B站创作激励计划按照视频价值(综合计算点击量、转发量、收藏量、投币量等因素)给予原创作者物质奖励,以及类似打赏的充电功能更是无门槛地获得收益。岂能说B站UP主不营利?
2、对当事人名誉权的侵犯
法律禁止他人通过侮辱、诽谤的方式贬损当事人人格。单纯反复循环播放蔡徐坤打篮球及真人蹭热度模仿当然不涉及侮辱和诽谤,但是禁不住多才多艺的UP主加特效,比如上边脸和球替换、添加血腥特效、音节字词的剪辑和调音变成侮辱性词汇。举个例子,av2681712林子聪代言吃屎霸业广告(已删除),视频全程充斥“我吃屎”,3年前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视频时感到瞬身难受,即便网友有权表达对劣质页游的不满情绪,但这种肮脏的手法无异于直接人身攻击,起码在B站范围内造成林子聪社会评价的降低,后来估计举报的人多了,该视频已清除。
(爱奇艺上仍然找得到该鬼畜视频)
“你打篮球像蔡徐坤““鸡你太美““蔡徐坤女士”,这些梗多大程度上造成蔡徐坤本人名誉的损害?名誉本就是主观感受,你说这是骂人,我觉得这是夸我篮球打得好,难以客观精准地有形量化评估。将来真打官司的话,法官看着一堆鬼畜视频也会尴尬。
逻辑方面,蔡徐坤本人在群体中印象不佳与鬼畜恶搞因果关系谁先谁后也不易界定。蔡徐坤发函之前已经存在一些难以回避的“黑点”,流量炒作、虚假营销可是被央视新闻委婉点过名的,软绵绵的篮球舞表演与NBA形象大使之间的落差给人一种德不配位的感觉。人红是非多,何况蔡徐坤红得太夸张,红得不正常。假如一个人本来公众形象就有问题,又谈何名誉评价的降低?
3、对打篮球原视频著作权人的侵犯
鬼畜拼接、改编过程中融合了UP主新的创意和表达,具有一定独创性,勉强属于演绎作品。比起公众人物肖像、名誉侵权的不确定性,著作权侵权更为贴近。
原版视频截取自爱奇艺出品的《偶像练习生》综艺节目,B站UP主未经授权,擅自下载剪辑加工再上传网络,侵犯了原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机械表演权。
明星人物与大众言论的关系向来比较暧昧,蔡徐坤认为B站鬼畜伤了脸面,维权没问题,但愤怒之余不能否认,B站为他带来了一波又一波的影响力。毕竟,黑粉也是粉,一样是流量热度,需要管它来自夸还是贬吗?
集体狂欢喜闻乐见,但娱乐也要有度。法律模糊地带不会永恒不变,B站和一众跟风的up主们吃瓜看戏见好就收,太过分踩法律红线的鬼畜难免引火上身,平台若不爱惜自己的羽毛,一味纵容用户玩闹注定飞不长远。
本文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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